厉老爷子点头,撑起拐杖起身,陆霆川眼力劲儿地伸手扶他。
“人老了就容易累,我要上楼休息了,你也去休息吧。”厉老爷子轻轻推开他,对外叫了一声,“老何。”
何叔走进来,熟稔地扶住他的手走进电梯。
直到电梯门关上,陆霆川才收回目光,脸上半点笑意没有。
他的人生从他到厉家的时候就已经被安排好了,他接受这样的命运,只要能拿到厉氏主控权,联姻又怎样?
他这个人本身就不相信所谓的爱情和真心。
那些嘴里说的爱你天荒地老海枯石烂,不过是嘴上说说而已,看厉景深说爱沈知初还不是把她一步步逼死了?
爱情不过来源于脑中的多巴胺等神经递质,是它们就源源不断地分泌的结果。
而人的身体无法一直承受这种像古柯碱的成分刺激,这种刺激通常只会持续一段时间。
简单来说,所谓爱情不过就是身体本能兴趣,想要寻求快乐,可这种兴趣是无法维持多久的。
所以为了一段短暂的快乐而放弃眼前赤手可得的金钱和权利,只怕会是傻子。
他啊绝对不会沦为像厉景深那样的人。
女人在他手里要么是可有可无的一件玩意,要么就是可利用换来的筹码罢了。
他很清楚自己要的是什么,今后会做什么,可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有那么一瞬间的变空。
他走出阳台,抬头看着天上的繁星,忽然想起那个窝囊废来。
沈清这会儿是不是已经睡了?
他不由自主拿出手机,这会儿已经十一点了,他快速发了一条短信。
“明天早上六点我要回去吃早饭。”短暂的一行字发完后,他放下手机,也不需要看回复,因为他知道沈清一定会安排好的。
沈清的生理钟很准时,十一点前睡觉,早上四点会醒,有这样的习惯完全是因为在农村的时候。
她有做不完的家里活,每天放学回去就上下忙活,去田里打农药除草,砍柴,背柴做一大家子人的饭,每天忙完这些还要做作业复习。
她算不上聪明,能成功考上理想中的大学,无非是比别人多了份努力和坚持。
家里人嫌她晚上浪费电,农村里没有路灯,她只能买蜡烛点亮火光看书。
早上四点起床,煮猪食喂家畜,还要做早饭,家离学校太远了,她要六点出门,走一个半小时才能到学校。
日复一日这样的生活早就习惯了,凌晨四点,沈清拿出手机,本来是为了看时间的,但一看到一条短信立马就点了进去。
是陆霆川发来的短信。
很短的一句话,数了数十三个字,她却来回反复看里好几遍,记在心里,然后小心翼翼的回信。
——“好的,陆先生,我等你回来吃早饭。”
卑微的人,简单的发条短信都是考虑对方的心情,短了怕人想不够重视,太长了又怕人嫌烦。
沈清把短信发出去后,起身开始穿衣服,避开后背上的伤,可还是疼。
用烟烫出来的伤,先是一个个水疱,陆霆川直接用火摁破,伤口里夹杂着烟灰,哪怕她已经用碘伏消了毒,但如果不小心还是很容易发炎。
单薄的体恤摩擦着后背的伤,沈清忍着疼开始下楼做早饭。
陆霆川一天之中最注重早饭,吃的多,口味也杂,用他的话来说,一日之际在于晨,早饭吃的好,那么一天的精神都要好很多。
沈清老老实实的记住了他的话。
离六点还有两个小时,沈清开始和面包各种陷的小笼包,灌汤包,春卷,牛肉干蒸,牛仔骨,虾饺,再熬上一锅热腾腾的鲜肉粥,早餐就做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