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3章:公司名称(1 / 2)

叶晨不是学法律的,所以对于合同上一些聘用条例,他看得并不是很明白。在李氏集团这里,是有专门的法律顾问部的,同样可以提供对合同等法律进行详细讲解。

既然这样,叶晨让李胜天请一位法律部的律师过来。

那位律师先生从办公室过来,和李胜天打声招呼后,然后坐在叶晨和凌蝶的旁边,开始详细看那份聘用合同。

“叶医生,这是你聘用这位凌小姐的合同吗?”这位律师先生说道。

他全部仔细看完了,刚开始,还觉得有些奇怪,因为他从来没有见过合同上有关于被聘用的人会是那么霸道的。

没想到,这次却是相反了。

这一份合同,他却是看到了,新药厂公司聘用凌蝶作为公司的ceo,席执行官,这些类似的合同他是看过的。

但是,凌蝶居然要管理公司大小事务,甚至,叶晨作为董事长的情况下,不能干涉她在公司里面一切决定和事务。

如果是其他人看到这一份合同,自然惊讶叶晨是不是被凌蝶给迷住了?

“不错,是聘用凌小姐的合同,不知道问题在哪?”叶晨问道。

那位律师先生详细解释出来的时候,叶晨说道:“这一点,我昨天下午已经和凌小姐谈得很清楚,我同意她说法和做法,对于她在公司里面决定,只要不触犯到我的底线,我是不会干涉,不会插手。”

如果要说到底线上,这一点,这位律师先生建议加入到聘用合同上。

什么叫底线?

任何人都有自己的做事底线和做事原则,叶晨也是那样,只要凌蝶不出卖新药材的中药方秘方,以及私自将药方给第三方,不出卖公司利益,其他事,叶晨自然不用干涉。

在确认这个没有问题后,那位律师先生再看了其他方面的问题,最后其他问题倒是不大。

至于说到公司给ceo的百分之一股份,叶晨已经说了,这百分之一股份只能用来作为分红,却是不能提取作为现金。

而且,现在他和凌蝶只是签约五年的聘用合同,如果在五年内,凌蝶对公司的展没有多大的作用,到时自然会是直接解雇对方。

当然,如果在两年内没有让公司盈利,叶晨同样不能等到五年时间,到时只能通过合同打官司提前解聘对方了。

这一点上,叶晨相信,他不会看错人,更不会看错凌蝶的才能。所以,这一点上,他不用说出来。

但是,那五年聘用合同,在合同上明确写出来。

那位律师先生根据叶晨的意思,再开了一份关于公司百分之一股份副约,说明这百分之一股份的使用权,并且具有法律效果的。

叶晨和凌蝶看了,双方都没有其他问题后,现在代表公司大股东的叶晨也就可以和凌蝶分别签上自己的名字,并且盖个人印章,或者按手印。

叶晨按了手印后,凌蝶同样按了手印。

只是,现在新药厂没有办公地点,没有厂房,甚至连公司的名称都没有,这一切除了现在叶晨和李胜天三人提供的四个亿元现金,以及还没有拿出的中药秘方,其他一切都要从头开始。

任何事,从头开始都是最难的,但是,按照计划,又有钱的情况下,根本不害怕什么。

再有,凌蝶也不是一个人,背后还有那个团队,只要公司搭建后,正常运转,那效率和度是非常快的。

现在叶晨知道,公司肯定要有一个名称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