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一举数得(1 / 2)

天字号保镖 小舞 2211 字 16天前

无论是从前还是现在,在黑暗世界中号称战神殿下的林轩辕都算不上是一个风流成性的人物,甚至很多时候表现,还会给人一种相当清心寡欲的感觉。

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这些事情距离林轩辕始终都很遥远,对待女人,林轩辕最出格的一次,或许就是要了赫连晨曦那一次。

叶家有一个阅女破万的叶年华,如果林轩辕也是那种性格的话,以他震世级的体力,只要想做,绝对也可以以最快的度打破叶年华的记录。

但林轩辕却始终不曾做出过任何改变,身为战神的时候是这样,成为战神王以后,仍然是这样。

不喝酒,抽烟也极少,只对自己喜欢的女人感兴趣,不玩鸟不遛狗不飙车不吸毒不泡吧。

林轩辕的生活中,似乎没有任何能够跟享受以及挥霍扯得上关系的名词,从小到大,一直都是这样。

所有的享受都与他无关。

虽然每天仍旧是锦衣玉食,可结合他的地位来看,林轩辕现在过的几乎就是苦行僧的生活。

可这样的战神王林轩辕,却很难说他是一个低调的人。

他在黑暗世界的纵横睥睨,在神舟帝国的翻云覆雨,在北方皇族强势霸道,黑暗世界的每一件大事都或多或少的能看到他的影子,神舟帝国每一次或大或小的风暴也可以察觉到他在幕后带动的强大能量。

一个年轻人,所做的事情却已经出了年轻人的层次。

现在提起林轩辕,人们的内心甚至连最常见的嫉妒和羡慕都没有,只剩下敬畏,或者说是忌惮。

当然,最多的,还是爱慕。

赫连家有一个赫连晨曦能够让林轩辕一见之下收入后宫,九州城无数大家族的名媛门也在等待这一天,毫不夸张的说,如果林轩辕开口的话,肯定会有无数年轻漂亮的千金小姐前来自荐枕席。

可林轩辕对待这个的态度却始终算不上有多热情,对他来说,男欢女爱,终究是需要感觉的。

这种感觉是爱情,却又不是非爱情不可。

他和王锦绣算是爱情,跟玲珑算是爱情,跟赫连晨曦,却主要是因为那一瞬间的惊艳和征服。

林轩辕对于女人的要求极高,对他而言,如果没有感觉的话,就算对方再怎么漂亮,也终归差了一点意思。

可任何事情,却总有例外。

林轩辕见过无数的女人,可在他心里,真的能达到那种美到摧枯拉朽征服一切,甚至连他都扛不住的女子,只有三个。

第一个就是玲珑。

两人从小相识,青梅竹马,朝夕相处,玲珑在林轩辕心里的地位是最特殊的,她的美丽和妖异几乎已经渗入林轩辕的骨髓和血液里面,无处不在。

第二则是王锦绣。

这个真正让林轩辕一见钟情一见倾心的女子,那是一眼之下让林轩辕整个灵魂都仿佛被击穿的倾国绝色,林轩辕第一眼见她就把她放在了心里,从此以后,再难舍弃。

至于第三个,就是轩辕清欢。

这个容颜无双,气质神圣的犹

(本章未完,请翻页)如圣女一样的师姐。

林轩辕对于她那种悲天悯人的气质极为反感讨厌,特别是知道了她的身份是杀手界排名第一的游魂之后,就更是不喜欢对方身上那种仿佛与生俱来的气质。

悲天悯人,百度百科的解释是哀叹世事,怜悯众人,哀叹世事的艰难,怜悯众生的痛苦。

且不说这种态度将自己摆到了一个什么样的高度上面,就你他妈一个杀手有这种情怀,难道不觉得可笑吗?

可林轩辕讨厌归讨厌,却也不得不承认,轩辕清欢的姿色是极美的,绝对可以算得上是一个让人疯狂的不惜放弃一切的大尤物。

容颜绝色,风华绝代,三十岁的轩辕清欢正是一个女人最具风情的成熟年纪,而且还是震世级中唯一的一名女至尊,杀手界的第一杀手。

种种身份,足以让普通人望而却步。

但同样因为她的身份,可以让无限度的激起强者内心的征服。

这样的女人,自己如果不能拥有,算什么强者?

林轩辕也是这么想的。

他越是讨厌自己这位师姐身上的那种气质,就越是想扯掉她身上的衣服,将她身上那种属于女人的妩媚,羞涩和娇柔完全的开出来。

而现在,轩辕龙隐给了林轩辕一个机会。

“我把清欢许配给你,就拿平衡法做嫁妆,如何?”

这话听着,还真是掷地有声啊。

林轩辕内心感慨不已。

这,这简直就是免费开,不但免费,还是有偿的。

林轩辕想了半天,都没想到拒绝的理由。

一个绝色佳人,一个震世级的强大助力,为什么要拒绝?

“师姐对这件事是什么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