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陌修已经拿了一只野兔去处理了,她便拿了另外一只,到了河边的一个大石头上蹲下,准备冲洗。
“陆黎笙。”宫陌修却突然叫她。
陆黎笙一愣,他很少叫她大名,以前叫陆par,后来叫笙笙,叫大名只有他以前生气的时候。
她抬眼:“什么?”
“你放在那里就可以。”宫陌修手上动作很快:“水很冰,你不适合。”
陆黎笙提着兔子的手骤然收紧,喉咙却仿佛被堵了什么东西,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再看宫陌修,他却已经继续忙碌去了。
陆黎笙站在石头上,望着距离她不到五米的男人,他的冲锋衣袖子被挽至小臂,露出白皙却有力的肌肤。
他的手很修长漂亮,即使处理猎物,看起来也赏心悦目。
而最好看的,是他认真时候的侧脸,长睫微垂,轮廓深邃淡漠,令人想起雪山之巅的皑皑冰雪。
他刚刚明明都说了那么绝情的话,可是转眼又因为她生理期不能接触冷水,所以揽下了所有。
她明白,他这么做或许只是因为绅士,可是,她最怕就是这样的绅士,她觉得自己可能溺亡在他这样的好里面。
就像当初初见,十字路口走过那么多的人,只有他停下,礼貌地问她是不是需要帮助。
他应该是个冰冷的人,然而冰冷之下却善良又绅士。
他对她的好令她沉迷,令她再也不知道如何去接受别的男人,就像当初他们在一起的那几个月,他好到无微不至、无可挑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