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唱我前队友的歌,她出了单曲,我也没有送她什么礼物,所以要帮她打歌。”
她前队友的话,是柳絮无疑。
主持人有数了,微微提了提声调,报幕:“有请笙笙带来《囚徒》。”
掌声过后,舞台上朦胧缭绕的雾气升腾,她背着吉他,站在聚光灯下,微微磁性的嗓音一出来,掌声便雷动。
姜九笙的烟酒嗓和气泡音,在整个摇滚圈独一无二。她穿着白色的裙,长发黑眸,将一首歌,唱到极致。
是柳絮的单曲。
不过,稍作改编,音域加了四个度,高音一冲出来,听觉刺激很强,不同于柳絮的演绎,后者平平无奇,虽毫无瑕疵,却没有摇滚的那种野劲儿,而姜九笙,一把嗓子唱得真狠,酣畅淋漓,让人痛快。
她,天生就是唱摇滚的料。
最后一个音落,尖叫声冲出了电视屏幕,整个客厅都喧哗了,吵吵闹闹里,时瑾的声音依旧是轻轻浅浅的,听在耳边缠缠绕绕的。
他说:“你唱得比那个女人好。”很肯定地强调,“好很多很多。”
姜九笙莞尔浅笑:“我也觉得。”
“你是原创?”
她点头:“嗯,这个版本才是最终成品,柳絮那版是最初的样带。”抬头看向时瑾,“怎么听出来的?”
正常来说,不知内情的人,应该都会以为她只是改编了,而非唱出了修饰后的原版。
时瑾不假思索:“脑残粉应该都听得出来。”他看着她,目光灼灼发亮,像仲夏夜的星辰,语气理所当然,却又坚定不移,“姜九笙的歌,别人唱不了。”
确实,她的歌音域太宽,一般人开口就是车祸现场。
姜九笙放下勺子:“时瑾。”
“嗯?”
她迟疑了许久,眸光潋滟,微微凝了光,她问他:“可不可以不当粉丝?”
有点小心翼翼,带了不确定,却又似乎一腔孤勇,笃定而决然。她啊,鼓足了勇气,才敢这样不留后路地走向他。
时瑾却似乎没有明了,动作微僵:“你不喜欢吗?”
姜九笙摇头:“正好相反呢。”
咣当!
他手里的勺子掉在了餐桌上,眸光亮得惊人,怔了许久才开口,声音微微战栗:“笙笙——”
电话铃声突然响起,打断了时瑾的话。
他不自觉地咬了咬唇,目光一直定定地看着她,专注灼热得惊人,像一汪漩涡,能把人硬生生地吸进去。
姜九笙失神了片刻,才慌手忙脚地找出电话,接通。
“哥。”
是程会的电话。
那边说了约摸一分钟,姜九笙的脸色骤然变了。
“我马上下来。”
她挂了电话,时瑾问她:“怎么了?”
“家里出了急事,我哥来接我,已经在楼下了。”
时瑾欲言又止,看了看她,将话咽回去,放下餐具,他跟着起身:“我送你下去。”
姜九笙没有拒绝。
餐桌上的东西,她几乎只吃了几口。
时瑾转身去厨房,用袋子装了一盒甜点与一盒酸奶:“是我做的甜点,你在路上吃,你胃不好,晚上不能空腹。”
姜九笙接过他递来的袋子,有些心不在焉:“谢谢。”
他摇头,声音很轻:“别胡思乱想,有什么事给我打电话。”
不知为何,本来很慌乱的,他一开口,心便平静了不少,姜九笙应道:“好。”
他拿了外套和钥匙,送她下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