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即合理。
耳廓狐能在沙漠里长期生存下去,肯定有其求生保命之道。
如果是习惯了安逸生活的人,在危险突然出现的刹那,经常会先呆愣、犹豫一下,大脑短暂死机,或者试图看清危险为何,再决定是躲避还是逃跑,但往往为时已晚。
耳廓狐省去了呆愣的过程,在菲娜和飞玛斯跳出来的瞬间,或者是在张子安点亮手电筒的瞬间,就已经条件反射地蹿了出去,不管三七二十一,先跑了再说。
它们身形轻灵,爆发力强,静如处子,动若疯狗,几乎是足不沾地般在沙子上漂移,眨眼之间连蹦带跳就逃出十几米远,速度令人瞠目结舌,如果不是事先知道它们是狐狸,还以为是一群草原上的兔子。
菲娜和飞玛斯身为精灵,本身就拥有出类拔萃的运动能力,再加上起步优势,竟然无法拉近与这群耳廓狐的距离。
要是比赛跑直线,耳廓狐的速度略逊于菲娜和飞玛斯,但它们不傻,跑着跑着发现敌人速度极快,就开始以z字形转折变向。
这招对付大型掠食者是屡试不爽,它们有一条蓬松柔软的大尾巴可以在奔跑和转向中保持平衡,轻盈的身体惯性较小,可以用小角度变向,就算敌人迫近身边,它们还有最后的保命绝招——臭味腺。
菲娜和飞玛斯转向不如它们灵活,真想捕捉它们的话,难度还很大,而且顶多各自逮住一只,好在它们只是负责虚张声势,一旦有哪只耳廓狐跑偏了方向,它们就冲上去堵截,同时避免离得太近迫使耳廓狐释放臭味。
大部分狐狸是独居动物,但耳廓狐是比较少见的群居狐狸,这一群大概有十来只,有大有小,不知道是一家子还是没有血缘关系聚在一起的,反正它们逃跑的时候也倾向于集体跑,这样可以让掠食者眼花缭乱,不知道应该逮哪只。
张子安趴在沙脊上居高临下看得清楚,心中暗暗庆幸,如果耳廓狐分散跑的话,就算再把老茶和弗拉基米尔叫出来助阵恐怕也无济于事。
就这样,这群耳廓狐在菲娜和飞玛斯有意疏导之下,像是洪水前的老鼠一样慌不择路地向张子安所在的沙丘跑来。
张子安已经启动了《宠物猎人》游戏,准备捕捉。
他并不确定耳廓狐算不算游戏定义的宠物,如果不算的话,肯定会捕捉无效,所以他进行了第二手准备——脱下御寒的外套,等它们跑近时,劈头盖脸地罩住它们,能逮住几只算几只。
即使是在沙漠中如履平地的耳廓狐,跑上沙丘时速度也有所减缓,但依然灵巧而敏捷,远远超过人类的反应速度。
别说是用外套罩它们,就算用游戏来捕捉它们,面对它们风驰电掣般的速度和灵活性,估计也很难拍摄到正面高清无码照。
张子安事先想到了这点,没有盲目乐观,但是他也有秘密法宝——就是身为家用电器里重要一员的手电筒。
打头的那只雄性耳廓狐身强力壮,可能是这群耳廓狐的头领,它冲在最前面,率先冲上沙脊,其他耳廓狐呈扇形分散跟随在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