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她收到滨海大学录取通知书的那个暑假,杂毛死了,毫无征兆地死了,可能是老死的,也可能是生病死的,父母说不清楚,只说傍晚遛狗时还没什么事,第二天早上却没有醒来,身体都已经凉了。
她当时正好跟高中同学一起去毕业旅行作为庆祝,回来时杂毛已经下葬了,她连它最后一面都没看到。
回想起来,那时一起去毕业旅行的高中同学们,说好一生一起走,说好要当永远的朋友,但讽刺的是,这些曾经海誓山盟的同学现在已经没几个还保持联系的了,甚至她对他们的印象都不深了,连他们的脸都记不清楚了——这么说虽然有些对不起他们,但她对他们的印象加起来,还不如杂毛。
所以,这趟毕业旅行的意义是什么呢?
什么都没留住,没有留住注定逝去的青春,也没有留住杂毛。
直到今天她还在怀疑,是不是那个一直没听说落网的凶手去而复返,因为怀恨在心而毒死了屡次坏了他好事的杂毛。
如果她没去毕业旅行,而是留在家里,说不定杂毛就不会死,因为她带杂毛遛狗时一向很小心、很警惕,不论有哪个陌生男人靠近她和杂毛,她都会死死盯着他的脸,但父母遛狗时就很随意了,总是跟邻居和工友们闲聊,放任杂毛自己玩耍。
当然这也只是怀疑,没有任何证据,也许杂毛只是老死或者病死,跟那个凶手毫无关系。但即使明知如此,她也无法遏制心中的悔恨。一想到杂毛刚来到这个家时她对它的恶劣态度和行径,她就几乎无法呼吸。
内心之中,她是有些埋怨父母的,她知道这不应该,只是因为自己的悔恨而想找到替罪羊。
在一起的时光太短暂,她的学习又太繁忙,起初不知道珍惜,失去后才追悔莫及。
顺利考上理想大学,没有学业压力,高三毕业的那个暑假本应是瑰丽的玫瑰色,却早早染上了一层灰色的阴霾。
不等大学正式开学,甚至没有跟高中同学们正式告别,她就收拾行囊远赴滨海市,因为失去了杂毛,她在故乡已经没有安全感了,没有谁能够保护她了,不如尽早离开这个伤心地。
父母工作繁忙,请假很难,她拒绝了父母送她去滨海市的提议,自己背着大包小包远赴他乡,从此迎来了人生的下一个新阶段。
此后,她的人生轨迹就固定在了滨海市,在滨海市上大学、就业、恋爱、结婚、生子、又离婚、独自养孩子……
蔡美纹心知肚明——务须讳言,青春期经历的这两次死亡,对正在形成人生观和世界观的她造成了巨大的冲击,令她产生了某种程度的心理缺陷,性格偏执而敏感,而当时也没有咨询心理医生的觉悟,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她婚姻的失败。
还好,她那段失败的婚姻并非一无是处,至少给她留下了一个无比宝贵的产物,就是小芹菜。
她无法想象,曾经是问题少女而且在婚姻上一败涂地的自己,怎么能生出小芹菜这样一个完美的孩子?比当年的她要好太多了!
所以她格外珍视小芹菜,甚至超过自己的生命。
正是因为她曾经那段可怕的经历,令她从电话里听到小芹菜和陌生男人待在一起的声音时,心中格外警惕和紧张,瞬间就想起黑暗中的四楼楼梯间那道毒蛇般的视线,不顾疾风骤雨也要马上赶到女儿身边,直到亲眼目睹女儿安然无恙为止。
她希望女儿可以健康茁壮地成长,不希望女儿像她那样走弯路,为了能让女儿的成长一帆风顺,她愿意替女儿抹平一切可能的坎坷。
比如死亡。
人类的死亡她无法控制,但至少可以控制宠物的死亡。
当年作为问题少女的她,就算一开始极为嫌弃,最后还是喜欢上了那条难看的杂毛土狗,而作为自己女儿的小芹菜,同样会喜欢宠物也是理所当然,她可以理解。
如果女儿想养乌龟之类寿命长的宠物,或者锦鲤、鸽子之类与人互动很有限的水族宠物,她不会忍心拒绝女儿的要求,毕竟女儿的自制力她这个当妈的心知肚明,女儿不会因为养这些宠物而耽误学习。
如果女儿想养猫,或者狗,她可能勉强会答应,毕竟猫狗的寿命也不算短,从小养起的话,一直小心呵护,养十年以上不成问题,说不定能养十五年以上,而那时的小芹菜已经成年了,甚至有了男朋友,人生观和世界观已经成型,应该可以承受爱宠死亡的冲击。
如果是其他好养活而且寿命长的宠物,她都可以认真考虑,但为什么偏偏是仓鼠和兔子?
无论是以前的家属院还是现在的同事之中,也有人养过仓鼠和兔子当宠物,所以她略有了解。仓鼠和兔子远不像猫和狗那么容易照顾,生命力非常脆弱,理论寿命是一回事,实际寿命又是另一回事了。如果养仓鼠和兔子当宠物,屈指一算,可能在小芹菜正值性格不稳定的青春期时,就要经历它们的死亡。
蔡美纹深知自己女儿的性格,小芹菜太温柔太有爱心了,一旦养了宠物就会对宠物投入太多的感情,而投入的感情越多,失去时就会承受加倍的痛苦。
她绝对不希望女儿受到爱宠死亡的刺激,形成她自己这样的偏执性格,与其那样,不如由她来将这种可能性消弭于无形。
她知道自己可能有些过度保护了,但没办法,她只有女儿,女儿也只有她,女儿没有父亲,她只能将双份的爱灌注到女儿身上。
如果这是偏执,那她愿意这样一直偏执下去,这是她身为母亲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