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章 我不该用的(1 / 2)

杰克只恨的不得当初爹妈少生了两条腿给自己,因为自己跑的太慢了!

作为一名四等人部队的成员,杰克并不是一个多么优秀的人,甚至可以说他其实一塌糊涂。

他是纽约布鲁克林区的一个小混混,整日游手好闲并且和很多其他同一个街区的烂人一样,早早的就加入了黑帮。

帮着黑帮偷车、运送私枪、大麻以及假钞等等工作。后面他得到了晋升,十八岁的时候就开始看管一家夜总会,并且在夜总会内招人卖身等等。各种坏事他都做了,可以说是个十足十的混蛋。

结果十九岁的时候他就被警察盯上了,把他给抓了起来。这家伙倒是很爽快的答应做警察的污点证人,把自己的帮派全出卖了,以此来换取自己的安全和不坐牢。

政府答应了他的条件,但是政府也有条件,可以给他自由,但是他需要去服役六年。

杰克还有的选吗?要么去蹲二十年的大牢,要么去参军服役。最后杰克选择了成为四等人。至少四等人也是有工资可以拿的。一个月几千鹰元,还有保险,退役的时候还有一笔钱。

而到了部队之后,杰克发现有很多和自己类似的人。

中学只上到三年级就退学的家伙,连单词都认不全。

有在街头给看看场子的小混混。有因为次贷危机而供不起房子的前等等。

四等人部队之所以叫做四等人,不仅仅是它在各种待遇上的问题,还有就是组成它的成员有很多原本就是社会的底层。

杰克觉得自己在部队里面很不错了,至少自己能读会算,还当过高管(黑帮夜总会经理)。自己应该算是人上人了。如他所愿,他在部队里也确实得到了提升,成为了一名排长。

但是现在这位排长却抛弃了自己的部队疯狂的逃跑。

废话,现在不逃跑命都要没有了。不要指望前黑帮成员能有多么的愿意保家卫国为国牺牲。

“疯了,疯了。那些红色的怪物从那里来的?!怎么打都打不死,而且为什么它们什么都不害怕。我们构筑的防线那么轻易的就被打穿了!”杰克一边在甬道中奔跑,一边咒骂。而在他身后几十米外就是穷追不舍的沉沦魔

沉沦魔这种低阶恶魔好消灭吗?好消灭。但又很难对付。

因为在沉沦魔的序列当中有一个叫做沉沦巫师的变异种。只要沉沦魔没有死亡太长时间,尸体没有过度毁坏,那么沉沦巫师都可以使用巫术将沉沦魔复活。

而且只要沉沦巫师在场,它就可以对数百名沉沦魔释放嗜血术一样的法术,让它们狂暴好战悍不畏死。

只要有沉沦法师在场,那么想要斩杀沉沦魔就很费事。在庇护之地的人类杀死沉沦魔后要么用火将它们的尸首烧掉,要么就是让死灵法师对它们的尸体使用尸爆术,将其彻底毁坏。

杰克在基地的通道内疯狂的奔跑,现在战局已经控制不住了。沉沦魔的数量太多了。第一次和他们交手的鹰国士兵并不知道他们的特性,虽然用枪械子弹击中了这些沉沦魔,但是沉沦巫师却很快将那些被打死的沉沦魔复活。这给很多士兵造成了沉沦魔打不死的幻觉。

而更加糟糕的是在沉沦魔后面跟随而来的丧尸潮和骷髅潮。

要说全世界最有丧尸文化和骷髅文化的国家那非鹰国莫属了。丧尸的身体比沉沦魔坚硬和耐打的多,一般子弹击中它们的躯干根本就无法杀死它们。必须要和游戏里面一样,直接一枪爆头才行。或者使用重机枪将它们的身体彻底打碎。

而骷髅这玩意儿也是一样,打掉一两根骨头对他们来说无关痛痒,必须要彻底销毁它们,不然即便只剩下一个头骨它们都会继续进攻。

在没有对抗经验的情况下,x基地内的防守节节败退。一千名士兵根本无法抵抗一万多名来自异界的恶魔。虽然对恶魔造成了大量的杀伤,但是没有意义。

财阀代表马丁死了,他是被一个大火球直接烧成焦炭的。

科尔曼博士也挂了,他和他的科研小组被困在了一个实验室内,暗黑游荡者对沉沦巫师下令,让它对实验室内的人类释放恐惧法术。结果在实验室内的人类自己承受不住压力首先崩溃,开始自相残杀。

如果说这次抵抗有哪些人是真正造成抵抗效果的,那么肖恩等异能觉醒战士算是最厉害的那一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