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忘忧点头:“我也是这样想的,此事是否可行,我还需要上奏圣人。不过在我想来,此事与朝堂有利,与商贾有利,更能促进贸易,何乐不为?”
“户县伯,此事若能成,我等商贾感激不尽啊!”白莫苾站起身来,毕恭毕敬朝李忘忧长揖一礼。
对此李忘忧只是笑着摆摆手,此事还只是他的一个构想,能否实施,还得看李二与朝大佬们如何看待。
他与白莫苾说的这番,倒也不是心血来潮,而是已经考虑过许久。
如今大唐有四轮马车这般运输工具在手,将货物从长安运往敦煌郡并不困难,一路都有官道可以通行。而四轮马车毕竟起西域商队的驼队、马队,运输能力简直不可同日而语。
四轮马车可负重两千斤,很轻松日行二百里。而一匹骆驼载货不过四百斤,日行不到百里。
当然,骆驼也有骆驼的用处。
从敦煌郡向西,便全是沙漠戈壁,四轮马车可就丝毫用处也没有了。所以李忘忧才会提出,将货物运送至敦煌郡交易。
将原本处于长安、洛阳的对外贸易心,搬迁到敦煌郡,其好处不言而喻。
首先是朝堂可以借此大赚一笔。
四轮马车运输货物,成本低廉,即便按照每辆马车每日耗费铜钱一贯计算,往返一趟敦煌郡四五十日,那也就仅仅四五十贯铜钱而已。
但即便以高度数的烧刀子为例,在长安城内售价斗酒十千,也就是十贯。而运去敦煌郡,售卖五十贯,那便是四十贯的差价。而一辆四轮马车,一趟却能运输近百斗酒水,其利益可想而知。
何况马车回程还能运输货物,这其又是一笔不菲的利润。
只要朝堂官营垄断了四轮马车这运输渠道,每年可以从赚取的利润实在是过于庞大,大到李忘忧都算不清楚。
另一桩好处便是将对外贸易心,从长安城转移到敦煌郡,通过庞大利益的羁绊,能让李二与朝堂大佬,将目光与力量投入其。
一旦敦煌郡因为贸易繁荣起来,那么大唐必然要投入巨大的军事力量,将西域牢牢掌控在手,从而继续加大对丝绸之路的开发。
李忘忧觉得,大唐不应当学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