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他朝着我微微一笑,对我说:走吧,带你去玩玩。”
“他的语气十分轻松,轻松到我真的以为他在这里过得还好。
可是怎么可能呢?那可是血牢。
一个世界规则以外的杀戮之地,所有的人都是忘川里渡河的鬼。
岸上的一个个朝里跳,水里的又一个都出不来。”
“走出他的小破牢房后,程翊就被血牢的人带走了。
而我被血牢的人带到贵宾席。
其实挺讽刺的,我的兄弟在场上被人当成畜牲和玩物,而我就在贵宾席上看着他。
我那一瞬间都不知道自己和那些看客、那些牢头有什么区别。”
隋唐说到这,长叹了一口,修长的指敲击在酒杯上,看了一眼紧蹙着眉毛,垂头捂着胸口的陆浅。
酒杯叮当的响。
那是陆浅心碎的声音。
“我知道他很强,他十一岁那年就能独自杀死三头狼。
可是,当我看到一众五六个虎视眈眈的、还拿着冷枪刀刃的死囚围在他身边的时候,我的心都快要跳出喉咙。
血牢的侍者跟我说,这个男孩两年前来到这里的时候,就打败了当时血牢里身价最高的死囚。
他说,那场比赛他也看了,那男孩根本不是在以人的姿态搏斗。
他就是一只野兽,赤裸裸的野兽。
他有利爪和獠牙,所有野兽的攻击他都烂熟于心。
而且他打斗起来完全不要命,浑身是血、腰侧的肉被刀刃划到外翻、少年单薄的身形似乎下一秒就要碎掉。
但他从未倒下。
就像一头争夺领地的狼,要么赢、要么死。
后来他成为了血牢中的新秀,炙手可热的大烫门,他身上背着的酬金能买下小半个意大利。
所有人、是所有人,都想着能够杀死他。
所以有他的擂台上,不存在规则。
人数限制、兵器限制、都没有。
只要能杀死他,就可以拿走一切。”
“我听罢,心里一阵恶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