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商团,试枪(2 / 2)

阿发撇了撇嘴,冲着罗登笑道:“喝了两杯伏特加,就当自己哲学家。压韵不,用汉语说起来很顺口是不是?”

“是诗歌吗?”罗登傻乎乎的点头,又看了看诺依曼,说道:“他说得好象也有道理。”

“那是他迷失了,一个迷途的——”阿发看着诺依曼摇了摇头,这形象怎么也和小羔羊扯不上关系呀!

“迷失的是你。”诺依曼翻了翻眼睛,指了指阿发手里的枪,说道:“知识和财富才是保障,而不是你手里的家伙。暴力解决不了问题。”

“好吧,如果我是个强盗,拿着你所说的这个家伙。”阿发笑着把枪口指向诺依曼,挑了挑眉毛,“现在请你用知识和财富来保障自己的生命吧!”

诺依曼眨巴眨巴眼睛,哼了一声,把头转向了岸上。

现在阿发的面前有两枝步枪,一枝猎枪,三枝左轮。左轮手枪就不用说了,猎枪也只是装装门面,阿发在意的是这两枝步枪的性能。

德国造毛瑟98式步枪,德军制式武器,固定式双排弹仓供弹和旋转后拉式枪机,安全、简单、坚固、可靠,公认的军用手动步枪的登峰造极之作。

李-恩菲尔德弹匣式步枪,与同时代的其他固定弹仓的连发步枪相同。子弹装填速度很快,再加上比同时代的步枪多了一倍容量的弹匣,李氏步枪成为同时代设计中实际射速最快的步枪。

至于射击精度,阿发倾向于毛瑟,这是在他打出二十多发子弹后得出的结论。而他的枪法,也让诺依曼和罗登刮目相看。

“发,你确实是第一次玩枪吗?”诺依曼用抄网捞起水里的野鸭子,嘴里啧啧有声。

“也不是。”阿发模棱两可地摇了摇头,端着枪,向空中作着瞄准姿势。

罗登耸了耸肩膀,拿着那把打霰弹的猎枪,有些无聊地看着岸边的草丛,他已经没有吹嘘和显摆的资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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