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中人借的粮食,这个空缺自然是要由军中给补上。”
蒲若斐拇指在食指骨节上打转,她踱步到内城墙沿,低头俯望,墙边两个亲卫铡着一人长的草,拌细了抱给摇着尾巴的高头大马。
有头红马也挑,用鼻子拱了拱草垛,死活不肯下嘴,亲兵捡了一束草塞到它嘴里,也被它甩脑袋躲开。
在城的士兵都是骑兵,每人至少都配上一匹马,这些马的嚼用,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她吩咐道:“给愿意守城的人做荤菜,只要熬的过一天齐军的进攻,就吃一天的荤。”
吴县令下了一大跳,追着蒲若斐问:“世女,这您可记错了,城里面米都没了,哪里还有肉吃。”
这几日不比他们刚入城的时候,给世女用的细粮,都是从自家粮仓里挖出来的。城中大户手里是有,他们攥在手心里不放,难道还能让人去抢吗。
蒲若斐弹手一指,指着自己的爱马道:“吃马肉,我们在城里也出不去,留着马匹有什么用从今日开始,杀马犒军。”
这次蒲德也犹豫了,她低声道:“世女,万一有突围的机会呢”
没马,哪里逃的出齐军布下的重重大网。
蒲若斐却不等她说完,怕蒲德拦着似的,抢先去下城楼,她高声道:“先从我的马杀,现在就杀。”
世女这是非杀马不可了,也不知她怎么突然冒出这么个念头,蒲德赶紧跟上去。
杀猪的大木盆被搬出来,马被束住四蹄,放倒在盆里,盆接下的马血在锅上一蒸,也是可以充饥的军粮。盆旁围了一圈人,有士兵也有难民,他们面黄肌瘦,看着活马都咽起口水。蒲若斐在竹椅上坐看,示意拿着钢刀的亲卫可以动手。
这亲卫是专门给世女牵马的,喂了这匹世间难得的大宛马多日,心中也起了感情,眼眶里聚齐了一包泪。
他迟迟下不了手,蹲在盆旁目不转睛的看马匹喘气。
吴县令也劝:“世女,这大宛出的马千金不换,杀了着实可惜,还是先从别的马开始吧。”
蒲若斐站起,对着众人:“如果不能破釜沉舟,焉能让士兵背水一战越过了临淄这道坎,齐军完全可以夹击侯爷,到时乾军腹背受敌,后果将不堪设想。”
“杀马,我的马非豆麦不吃,留着也是跟活人抢口粮,”蒲若斐道:“怨只怨我在侯府里骄奢惯了,把马也惯出这么个脾性,若不然——它何苦去的这么早。”
蒲德听不下去,这马是她跟世女一起去波斯胡商那里看的,据胡人说,这马是一匹小马驹时就开始跟着骆驼队往大乾走,抵达乾京时才长大,因此价抬得格外高。买回后每月都由文琦放钱,专门给马买细料喂养……她对亲卫道:“愣着什么,杀!”
雪白的刀子挑开马皮上的长毛,用力前推,再出来时,刀沾着鲜红血沫子,马上的皮毛愈加艳烈。
马凄惨的嘶鸣着,亲卫狠下心,刀划出一条直线,开膛破肚,伸手把心肝胃都捞了出来。
胃里还有十几粒残存的豌豆,亲卫摸出来都弃在地上,有难民眼尖,偷偷摸过去,一粒不差的都捡起来,塞在嘴里。他弯腰拣时,褴褛的褂子领子只是一根细细的布条,荡在脖子上,从领口可以尽情看他的皮包着骨头,肋骨数的出来,很分明。
蒲德不忍再看。
她自幼跟着世女,受过的磨难无非是练武时的力竭与肌肉的酸痛,但没有一天是吃不饱穿不暖。危及生命的贫穷不仅离世女很遥远,对她也不例外。
这些天的见闻,是她从未体验过的。
而那匹日行千里的神驹,正值青春壮年,却当晚就被煮了做城上兵的肉羹佳肴,骨头里的骨髓都被吸干净了,上面全是牙印。
杀马劳军后,报名守城的天乾是越来越多,可蒲若斐到最后也没吃下一口马肉去。
大乾的北疆。
乾军已经去人表明自己和谈的意愿,并承诺大乾使节将在五天之内抵达漠北军帐。
可漠北内部却起了争执,简单的来说,这是一场清官难断的家务事。
阿木其反对大汗用乌云其木格来处理汗国大事,这名剽悍的汗弟用弯刀劈开了桌子:“不南下夺粮,我漠北十万众怎么熬的过下一个寒冬,大汗,您真没想过要去中原称王”
“汗弟,乌云其木格消失了好多天,一定是大乾使节将她带走了,”阿塔其道:“如果不是为了寻回我的孩子,我们现在可能还在巴彦练兵,哪能这么快与大乾作战。”
阿木其眼欲喷火,大步在帐间走来走去,借此平息怒火:“她为草原献身有什么不好大汗,我们不比大乾,战事是拖不得的。”
“够了!”好脾气的阿塔其大怒,他一挥胳膊把面前小几上的金银器皿全都推到地上。
他这个弟弟,总是这样,把侍妾看得比谁都重,相反的是,他的儿子女儿,总是不得他宠,常受他鞭挞。
“我不许,草原的明珠,我的女儿流落在外。”阿塔其用手指着他:“你,给我回到前军营帐,我不想最近再看到你,大乾使节来的时候,你也不要让我看到这营帐里有你的身影。”